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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郑州市印刷企业核验及换证情况的通报
来源:印刷管理处  时间:2015-04-16 00:00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火车站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各印刷企业:

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度全市印刷企业核验及换证情况圆满完成。通过核验,摸清了印刷行业底数,截止2014年年底,我市共有印刷企业1179家(其中复印打印单位492家),年总产值72.26亿元,上缴利税0.73亿元,年利润总额8.09亿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应参加核验的出版物印刷企业165家,通过核验的143家,未参加未通过核验的21家。

二、应参加核验的数字印刷企业8家,通过核验的8家。

三、应参加核验的专项制排版、装订企业27家,通过核验的26家,未参加未通过核验的1家。

四、应参加核验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299家,通过核验的259家,未参加未通过核验的40家。

五、应参加核验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188家,通过核验的183家,未参加未通过核验的5家。

六、应参加核验的复印打印单位492家,通过核验的475家,未参加未通过核验的17家。

按照《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及换发新版<印刷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豫新广办〔2014〕246号)及《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及换证情况的通报》(豫新广办〔2015〕136号)的要求,对通过核验的印刷企业换发新版印刷经营许可证;对未通过的印刷企业暂缓核验换证,整改期限为30天,经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验收符合条件的,报省局备案后,给予换发新版印刷经营许可证;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并公示;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填报、报送年度核验相关数据资料的印刷企业,我局将及时发送催报信息至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延期30日内仍未报送核验资料的印刷企业,予以注销并公示。

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印刷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印刷企业要切实增强法律法规意识,重视产品质量,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为我市经济繁荣贡献力量。

附件1:《未参加未通过2014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名单》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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