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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04 18:25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 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 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文化广电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 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规划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拟订

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 展,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

(三)指导全市文艺事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与旅游 演艺创作生产,指导全市重大文艺活动,推动各门类艺术、各 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 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 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 术提升。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推 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七)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 施,指导文化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

(八)拟订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 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 游产业融合发展。

(九)负责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推进 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队伍 建设,协调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的国内宣传推广,指导全

市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统筹城市间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对外及对港澳 台的宣传、交流、推广工作,负责政府、民间、国际组织在文 化旅游领域的合作及日常外事事务。

(十三)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推 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四)负责对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播放的 视听节目进行监管。

(十五)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 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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