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3号 邮编:450015
办公室电话:67180575
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针政策,统一负责市内五区及各开发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指导协调督促各县(市)、上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 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市场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做好文
化市场举报和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文化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三)依法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电子 游戏)场所及营业性演出的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艺术考级、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
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 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 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
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电台、非法电视台及其违法行为。
(五)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非法
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六)依法查处文物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七)依法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查处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中的违法行为;查处 旅游经营者未经认定非法使用质量标准等级标志和称谓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行为;查处旅游景区的非法经营行为;查处旅游者的有关不文明旅游行为;受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等相关事务;联合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八)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九)负责受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依法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完成的其他事项。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投诉、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