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要求,规范和加强文化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我局起草了《郑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许可事项办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市文广旅局于2023年11月20日-12月19日期间,将起草的《郑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许可事项办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诚邀广大公众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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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审批许可事项办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相关表格
郑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1月20日
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于2023年11月20日—12月19日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规范》《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许可事项办理规范》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文旅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25条,其中,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文旅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22条;有关市直部门意见和建议3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有关市直部门市政务办、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2个事项的《规范》无意见。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文旅主管部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距离及测量方法;各级政务服务网申请材料界面的修订;文旅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批环节缩减问题;承诺办理时间与法定办理时间的衔接问题等。经研究论证,采纳16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距离为200米,测量方法按两地之间的最近直线距离测定;娱乐场所取消消防、环保审批环节;规范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行政许可的承诺办理时间等。
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意见现阶段不具备可操作性;二是部分意见不在本《规范》所规定的内容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