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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剧本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6-16 00:00

关于开展优秀剧本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提高艺术创作水平,拟广泛征集优秀剧本。公告如下:

一、范围、题材。征集范围为尚未排演的戏曲、舞剧的舞台剧剧本,其他艺术形式不在征集之列。剧本题材不限,提倡历史题材和原创题材,但必须为原创。历史题材应立足中原、河南、郑州辖区人文历史资源;现实题材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颂扬美好生活。

二、要求。结构合理,人物形象鲜明,语言优美生动,情节丰富感人,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关注艺术创作上的探索和创新,重视剧目演出市场的可行性。

三、评奖。征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报送的剧本进行评审,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并视情将获奖剧本推荐给市内有实力的艺术表演团体排演,如艺术表演团体确定排演,与作者签订使用协议,支付剧作者相应的稿酬。

四、其他事宜。

1、剧本凡在著作版权方面有争议者,不得参加本次征集。违者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个人申报时要提交相关保证书;

2、应征者需打印20份,于2015年8月1日前报送至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定的地点和联系人处,过期不予受理(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报送剧本均不退还)。

3、报送地址:郑州市艺术创作研究院(郑州市南阳路6号附5号邮编:450053)。联系人:王国章,联系电话:0371-63817615、69095825、1359263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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