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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七届专业舞蹈大赛暨第三届河南舞蹈“洛神奖” 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5-28 00:00

 

河  南  省  文  化  厅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文件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豫文艺〔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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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七届专业舞蹈大赛暨第三届河南舞蹈“洛神奖”

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舞蹈家协会、教育局,省直艺术院团,驻豫部队及省武警总队文工团,有关高等学校:

为提高我省舞蹈艺术创作水平,发现、鼓励优秀编创、舞蹈人才,推动我省舞蹈艺术繁荣发展,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河南省第七届专业舞蹈大赛暨第三届河南舞蹈“洛神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南省舞蹈家协会

二、复、决赛时间

2015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比赛事项

1.参赛选手年龄不限,职业院团或非职业院团演员均可报名。

2.比赛设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组和群舞组两个项目组,分别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预赛以审看光盘的方式进行评选,复赛、决赛以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评选。

3.凡2012年7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均可参加。报送名额不限。预赛、复赛、决赛均表演同一作品。

4.本届比赛题材不限,提倡、鼓励民族民间题材和现实题材。

5.本届比赛每个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群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6.本届比赛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统一组织上报本地参赛作品。省直艺术院团、省属高等学校、驻豫部队及省武警总队文工团可直接上报参赛作品。

7.为便于评选,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和相关单位按比赛项目(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报送光盘,每张光盘内仅限录制一个参赛节目,并注明作品名称、参赛单位,连同参赛报名表于5月5日前报省舞蹈家协会,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8.预赛结束后,再向各地各有关单位下发参加复赛的通知。      

四、奖项设置

1.本届比赛河南文华舞蹈奖项与河南舞蹈“洛神奖”奖项同步评奖,按照独、双、三和群舞分设节目一二三等奖、节目创作、表演一二三等奖。

2.按照专业院团组和高校组分别进行比赛,分别评奖。

3.具体获奖数额,根据报送参赛作品数量及整体艺术质量研究确定。

4.设组织奖若干个。

本次比赛是对我省近年来舞蹈艺术队伍业务水平和创作成果的检阅和展示,请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选拔、推荐工作。

联 系 人:省文化厅艺术处   解冬

联系电话:0371—69699731

联 系 人:省舞蹈家协会   徐婧妍

联系电话:0371-63877096  18638140266

邮    编:450014

邮寄地址:郑州市经七路34号


                                                                                                2015年2月9日

附件:河南省第七届专业舞蹈大赛暨第三届河南舞蹈“洛神奖”评奖活动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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