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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2-19 16:53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旅游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暂行办法》的规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定于近期开展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申报要求按照《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暂行办法》(郑文〔2008〕250号)执行。

(一)申报推荐列入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2.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德艺双馨,爱国敬业。

(二)推荐重点:

1.侧重推荐第四、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

2.第一、二、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没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也可以进行申报;

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该项目可重新推荐传承人;

4.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涉及国家文化安全的项目,应予以关注;

5.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少数项目,虽然已经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但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三)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较大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群体性较强的项目,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4.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愿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二)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或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提供推荐材料。(项目保护单位或申报单位属市直单位的,可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我局)

(三)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后,连同原始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文广新局。

(四)市文广新局将按照工作程序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评议,并根据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或集中考核,而后确定初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并复核后,予以公布。

三、推荐材料

(一)推荐意见: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旅游)局提出本地区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文广新局,否则不予受理。(同时须提供公布本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文件复印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表: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学习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授徒传艺情况;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贡献;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身份证明复印件;履行传承义务的承诺;申请及授权书;项目保护单位(申报单位)意见;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意见;县(市)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及参评专家名单;县(市)区级文化主管部门意见等(见附件);

(三)辅助材料: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申报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和资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二)每个项目原则上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重点要推荐技艺突出、公认程度高、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或被推荐人;

(三)所有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音像资料等附属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7年2月10日前报送我局。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出名额或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 系 人:张丽芳  

联系电话:69095118  17839916767

传    真:6909511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7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2.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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