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豫文市〔2017〕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