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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七届中国诗歌节诗歌主体活动——“诗意生活”系列活动策划执行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9-12 09:02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七届中国诗歌节诗歌主体活动——“诗意生活”系列活动策划执行项目

二、项目范围及经费预算

第七届中国诗歌节诗歌主体活动——“诗意生活”系列活动的创意策划、视觉设计、物料制作、统筹执行等服务,项目经费预算28.339万元。

三、项目内容

(一)活动时间:202392127日。

(二)活动地点:郑州图书馆

郑州高铁东站西广场出站口

(三)项目交付时间:2023920日。

(四)项目要求:

第七届中国诗歌节诗歌主体活动——“诗意生活”系列活动要充分围绕“诗在中原 歌咏中华”主题,在郑州图书馆和郑州高铁东站西广场出站口两地,通过“轻量化”布场设计,搭建“诗意生活空间”主题场景,呈现诗歌节主题视觉中心、喷绘展板、道旗等布置,营造诗歌节氛围。应突出本地文化属性、诗歌艺术特点。同时,邀请朗诵家、民谣歌手、诗歌爱好者或网络达人参与“诗意生活”系列活动,以多种艺术形式展现诗意美好生活,进一步丰富活动层次,提升现场氛围,扩大本届诗歌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全社会营造“诵诗、爱诗、乐诗”的良好氛围。

1.依据本届诗歌节主题,提供创意策划、视觉设计、物料制作、统筹执行等服务;

2.“诗意生活”系列活动现场氛围营造,包含相关物料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与清场工作;

3.需根据诗歌主体活动方案,组织执行团队,具体负责活动现场的协调对接、统筹执行、资料留存等工作;

4.需配合执行诗意生活系列活动、诗歌主题研讨会全过程图文、视频资料的拍摄、制作、记录和整理工作;

5.邀请朗诵家、民谣歌手、诗歌爱好者或网络达人参与“诗意生活”系列活动(总人数≥20人)。

四、参与资格

(一)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参加询价时请携带企业相关资质证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即日起向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采购办公室报名,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邮箱:zzccysc@163.com ,邮件主题需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以上三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提交完整报价明细。

6.其他相关证明等。

经资格审查后,我们将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项目代表人就此次询价工作具体事宜进行联系。

报名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办法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评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   电话:037169095825

许珂  电话:03716909582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7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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