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强化项目保护单位管理责任,根据《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工作。经各开发区、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有关市直主管部门推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现将拟认定的郑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本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郑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2025年4月22日